

一、《規劃》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柳州市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廣西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柳州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等文件要求,結合城中區職業健康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二、城中區職業病防治“十四五”的目標是什么?
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工作場所勞動條件顯著改善,職業健康分級分類管理有效實施,職業病源頭治理力度持續加大,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塵肺病、噪聲聾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規劃》明確了哪些方面的主要任務?
一是堅持依法防治,落實四方責任。區政府要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區域內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職業病防治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負有職業病防治職責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職,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協作配合;用人單位要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勞動者要承擔個人防護責任,掌握職業病危害防護知識,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二是堅持預防為主,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堅守職業健康紅線,加強源頭治理,改善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切實維護職工職業健康權益。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以建材、冶金、建筑等行業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監測項目、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電離輻射危害專項治理,確保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
三是嚴格監管執法,全面開展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管理。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加強城區職業健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健全覆蓋基層的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超標結果與現場監督檢查相銜接制度,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的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模式,探索并全面開展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管理,實施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監管、重點事項專項監管和綜合監管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嚴格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工傷保險等勞動保障監察。繼續在重點行業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機制,督促勞動關系雙方認真履行防治責任。
四是調配整合資源,提升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能力。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技術保障機構,整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其他醫療機構的資源和力量,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覆蓋全區的以監測評估、診斷救治為重點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加快推進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的組織機構、人才隊伍、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提升全區職業病監測評估、診斷救治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測體系。
五是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水平。加強職業病救治救助工作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相結合,將職業病救治納入防止因病返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避免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因職業病返貧。積極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
六是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職業健康管理與服務水平。將職業健康信息化工作納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進業務和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職業健康協同管理和服務。配合自治區、柳州市建設全區職業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融合職業健康各平臺數據,實現職業病危害申報、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職業衛生和放射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質量控制等數據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七是加大人才培養,推動科技創新。加大職業健康檢測評價、診斷救治、康復服務等技術人才培養力度,支持技術支撐機構和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提高技術人才綜合素質和能力。協助推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和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合作共建,深化產學研融合,加快提升我區職業病防治能力。
八是加強宣傳引導,增強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每年定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濃厚氛圍。落實“健康中國行動”要求,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開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學校、鄉村、社區和機構等“五進”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工作方式。
四、如何保障《規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區政府統一負責,領導我區的職業健康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工作目標和責任考核制度,將職業健康有關指標納入對各責任部門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揮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落實衛生健康、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市場監管、醫療保障、總工會等部門和單位責任,加強聯防聯控,形成工作合力。構建政府、部門、行業、用人單位、社會之間緊密配合的職業健康工作機制。
(二)加快政策融合,協同推進實施。
推動將職業健康工作融入已成型的工作體制機制、重大政策和衛生健康的主體性制度,在“健康城中”建設框架下統籌推進實施。把職業健康工作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共衛生體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鄉村振興等工作,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協同推進和實施。在項目核準、政策支持、資金保障和費率浮動等方面,綜合運用金融、稅收、保險等政策措施,調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健康工作的積極性。
(三)加大經費投入,確保任務完成。
切實加大對職業病防治、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職業健康檢查、放射衛生、診斷裝備、宣傳教育以及職業病防治科研等方面的投入,保障主要任務按計劃順利完成。根據職業病防治工作需要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加強資金使用情況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用人單位要加大職業健康工作經費投入,保障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培訓等的費用。
解讀部門:柳州市城中區衛生健康局
(信息員:劉思佳,審核領導:莫國力,聯系方式:2623162)
一、《規劃》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柳州市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廣西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柳州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等文件要求,結合城中區職業健康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二、城中區職業病防治“十四五”的目標是什么?
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工作場所勞動條件顯著改善,職業健康分級分類管理有效實施,職業病源頭治理力度持續加大,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塵肺病、噪聲聾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規劃》明確了哪些方面的主要任務?
一是堅持依法防治,落實四方責任。區政府要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區域內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職業病防治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負有職業病防治職責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職,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協作配合;用人單位要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勞動者要承擔個人防護責任,掌握職業病危害防護知識,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二是堅持預防為主,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堅守職業健康紅線,加強源頭治理,改善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切實維護職工職業健康權益。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以建材、冶金、建筑等行業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監測項目、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電離輻射危害專項治理,確保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
三是嚴格監管執法,全面開展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管理。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加強城區職業健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健全覆蓋基層的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超標結果與現場監督檢查相銜接制度,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的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模式,探索并全面開展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管理,實施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監管、重點事項專項監管和綜合監管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嚴格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工傷保險等勞動保障監察。繼續在重點行業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機制,督促勞動關系雙方認真履行防治責任。
四是調配整合資源,提升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能力。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技術保障機構,整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其他醫療機構的資源和力量,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覆蓋全區的以監測評估、診斷救治為重點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加快推進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的組織機構、人才隊伍、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提升全區職業病監測評估、診斷救治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測體系。
五是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水平。加強職業病救治救助工作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相結合,將職業病救治納入防止因病返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避免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因職業病返貧。積極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
六是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職業健康管理與服務水平。將職業健康信息化工作納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進業務和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職業健康協同管理和服務。配合自治區、柳州市建設全區職業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融合職業健康各平臺數據,實現職業病危害申報、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職業衛生和放射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質量控制等數據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七是加大人才培養,推動科技創新。加大職業健康檢測評價、診斷救治、康復服務等技術人才培養力度,支持技術支撐機構和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提高技術人才綜合素質和能力。協助推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和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合作共建,深化產學研融合,加快提升我區職業病防治能力。
八是加強宣傳引導,增強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每年定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濃厚氛圍。落實“健康中國行動”要求,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開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學校、鄉村、社區和機構等“五進”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工作方式。
四、如何保障《規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區政府統一負責,領導我區的職業健康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工作目標和責任考核制度,將職業健康有關指標納入對各責任部門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揮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落實衛生健康、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市場監管、醫療保障、總工會等部門和單位責任,加強聯防聯控,形成工作合力。構建政府、部門、行業、用人單位、社會之間緊密配合的職業健康工作機制。
(二)加快政策融合,協同推進實施。
推動將職業健康工作融入已成型的工作體制機制、重大政策和衛生健康的主體性制度,在“健康城中”建設框架下統籌推進實施。把職業健康工作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共衛生體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鄉村振興等工作,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協同推進和實施。在項目核準、政策支持、資金保障和費率浮動等方面,綜合運用金融、稅收、保險等政策措施,調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健康工作的積極性。
(三)加大經費投入,確保任務完成。
切實加大對職業病防治、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職業健康檢查、放射衛生、診斷裝備、宣傳教育以及職業病防治科研等方面的投入,保障主要任務按計劃順利完成。根據職業病防治工作需要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加強資金使用情況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用人單位要加大職業健康工作經費投入,保障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培訓等的費用。
解讀部門:柳州市城中區衛生健康局
(信息員:劉思佳,審核領導:莫國力,聯系方式:262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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