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信息公告(2021年第5號)
一、項目編號:LZZC2021-J1-000060-ZDPA
二、項目名稱:柳州港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及配套設施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 人:湖北超億環衛裝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北郊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星光一路與新國道交界處
被投訴人: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柳北區雅儒路470號5棟
相關供應商:無
地 址:無
當 事 人:1.湖北超億環衛裝備有限公司 2.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北郊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星光一路與新國道交界處 2.柳州市柳北區雅儒路470號5棟??
四、基本情況
2021年4月18日,本機關收到湖北超億環衛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關于柳州港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及配套設施采購項目(編號:LZZC2021-J1-000060-ZDPA)的投訴書。投訴人于2021年3月22日向代理機構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進行了質疑答復,投訴人不滿質疑答復,在法定期限內向本機關提起政府采購投訴,將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列為被投訴人。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相關規定,經依法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投訴人投訴事項
供應商中標價格跟市場價格差距過大,采購人購買的移動視頻監視器為華為HUAWEI Mate 40最新款手機,價格不菲,有浪費納稅人錢的嫌疑。
(二)經審查
1.關于供應商中標價格跟市場價格差距過大的投訴事項,中標供應商提供的部分貨物報價與投訴人湖北超億環衛裝備有限公司在投訴書中提供的貨物報價有差距,但整個項目的中標總價未超過本次采購的預算金額和最高限價。該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
關于采購人購買的移動視頻監視器為華為HUAWEI Mate 40最新款手機,此事項未經質疑。
2.在審查談判文件過程中,發現在談判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中存在對潛在供應商實行歧視待遇的情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同時在談判文件中存在未按照規定執行政府采購政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1、處理依據: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本機關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2、處理結果: 1.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駁回投訴。
2.談判文件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該項目原成交結果無效,撤銷合同,責令采購人柳州市港航發展中心和代理機構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修改談判文件后重新組織采購。
六、其他補充事宜
投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柳州市財政局
2021年06月01日
一、項目編號:LZZC2021-J1-000060-ZDPA
二、項目名稱:柳州港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及配套設施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 人:湖北超億環衛裝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北郊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星光一路與新國道交界處
被投訴人: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柳北區雅儒路470號5棟
相關供應商:無
地 址:無
當 事 人:1.湖北超億環衛裝備有限公司 2.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北郊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星光一路與新國道交界處 2.柳州市柳北區雅儒路470號5棟??
四、基本情況
2021年4月18日,本機關收到湖北超億環衛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關于柳州港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及配套設施采購項目(編號:LZZC2021-J1-000060-ZDPA)的投訴書。投訴人于2021年3月22日向代理機構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進行了質疑答復,投訴人不滿質疑答復,在法定期限內向本機關提起政府采購投訴,將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列為被投訴人。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相關規定,經依法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投訴人投訴事項
供應商中標價格跟市場價格差距過大,采購人購買的移動視頻監視器為華為HUAWEI Mate 40最新款手機,價格不菲,有浪費納稅人錢的嫌疑。
(二)經審查
1.關于供應商中標價格跟市場價格差距過大的投訴事項,中標供應商提供的部分貨物報價與投訴人湖北超億環衛裝備有限公司在投訴書中提供的貨物報價有差距,但整個項目的中標總價未超過本次采購的預算金額和最高限價。該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
關于采購人購買的移動視頻監視器為華為HUAWEI Mate 40最新款手機,此事項未經質疑。
2.在審查談判文件過程中,發現在談判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中存在對潛在供應商實行歧視待遇的情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同時在談判文件中存在未按照規定執行政府采購政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1、處理依據: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本機關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2、處理結果: 1.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駁回投訴。
2.談判文件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該項目原成交結果無效,撤銷合同,責令采購人柳州市港航發展中心和代理機構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修改談判文件后重新組織采購。
六、其他補充事宜
投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柳州市財政局
2021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