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3年10月20日通過,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24年1月20日批準,定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2月29日上午9:00,在柳州市文昌會議中心新聞發布廳舉行《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實施新聞發布會,介紹相關情況。
《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實施新聞發布會
時間: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
地點:文昌會議中心新聞發布廳
發布人:梁日春?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主持人:劉榴? 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9:00
劉榴
女士們、先生們,新聞界媒體朋友們:
大家好!歡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今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立法全過程,緊緊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嚴格依照法定權限,推進“小切口、精細化、有特色”立法,制定了《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并定于3月1日正式施行。今天,市人大常委會在這里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這部法規有關情況,并回答各位記者的提問。
出席今天新聞發布會的領導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日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馬宏偉,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俊,市消防救援支隊楊孟帥。我是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劉榴,也是本次新聞發布會主持人。
出席今天新聞發布會的新聞媒體有:中新社、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南國今報 、柳州日報、柳州市廣播電視臺,下面,先請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日春就《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相關基本情況作介紹。
9:05
梁日春
《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3年10月20日通過,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24年1月20日批準,定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制定的相關情況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我市木質結構房屋主要分布在融水、三江、融安三縣。融水縣下轄20個鄉鎮、209個行政村、1789個自然屯,共17個鄉鎮1166個自然屯分布有木質結構房屋,約5.9萬余棟,其中50戶以上連片的村屯有522個;三江縣下轄15個鄉鎮、167個行政村,814個自然屯,所有自然屯均分布有木質結構房屋,約5萬余棟,其中50戶以上連片的村屯有572個;融安縣有部分木結構房屋,全部分布在雅瑤鄉。木結構房屋居住的群眾主要以苗族、侗族等少數民族為主,其少數民俗文化源遠流長,許多完整地保存著木質結構鼓樓、風雨橋和吊腳樓等獨特民族建筑,記錄和承載著獨特的少數民族文化,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建筑價值、文化價值、歷史價值。但木質結構房屋耐火等級低,具有易燃性,一直以來飽受火災侵擾,當地村民因火致貧、因災返貧的現象情況時常發生,給當地人民帶來了慘痛后果。據消防救援機構統計,自2017年至2023年6月,全市農村地區發生火災1247起,死亡29人,傷6人,財產損失2443萬元,其中木結構房屋發生火災的起數雖然只占21.8%,但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和財產損失分別占75.8%、66.7%和63%。可見木結構房屋連片的村寨是農村地區發生火災的重災區。
當前,木質結構房屋連片的村寨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關于村寨消防工作的職能和任務分工不明晰;二是村民防火安全意識不強,自救能力有限;三是木質結構連片房屋點多面廣,經費投入需求大,導致消防水源、消火栓等消防基礎設施未完善,消防器材、裝備等未得到及時維護更新;四是村寨基層消防工作薄弱,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滅火救援力量不足,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仍不完善;五是村寨火災責任不明、責任追究不到位等等。這些問題都有待通過制度層面去解決。盡管目前國家層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自治區層面有地方性法規《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和政府規章《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消防規定》,對消防工作做了普遍性規定,但針對木結構房屋缺乏更有針對性、更嚴要求的制度規范。
二、起草審議過程
根據年度立法計劃安排,條例草案由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組織起草。市消防救援支隊及時啟動相關調研起草工作,通過委托第三方起草形成初稿,經過修改完善報送市司法局審查。2023年6月13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條例草案,并形成議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6月20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會后,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審議意見進行了梳理、研究;在柳州人大網站公布了條例草案全文,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書面征求縣(區)人大常委會、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及常委會工作機構、市政府有關部門、市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自治區立法專家顧問的意見建議;并赴融水縣、三江縣部分鄉鎮、村屯召開座談會和實地調研。在綜合研究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條例草案一次審議稿進行了修改完善。8月29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會后,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會法工委再次組織召開改稿會、立法協商會,赴三江縣部分鄉鎮、村屯實地調研座談,繼續征求有關各方的意見建議。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根據各方意見修改和完善了條例草案,并由市人大法制委進行了統一審議。10月20日,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了該條例。
三、主要依據和參考
《條例》立法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同時參考借鑒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消防規定》和江蘇、江西、安徽、淮南、黔東南州等其他省市在消防工作方面的立法和管理經驗,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 ? ? ??
四、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不設章節,共二十三條。主要內容有:
(一)明確了適用范圍。條例對木結構房屋連片的村寨進行了定義,并明確了法規的適用對象,增強法規的執行性;此外還規定縣人民政府應當對村寨實行名錄管理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強調對名錄實行動態管理,增強名錄的適用性。
(二)明確了消防工作經費保障。條例規定市、村寨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應當將村寨消防經費納入本級預算,并明確了主要用途;此外,還鼓勵基層組織和個人自愿出資支持消防工作,鼓勵村民自備家庭消防器材、購買保險。通過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村寨消防工作。
(三)規定了消防工作職責。條例根據上位法的規定,細化和補充了市、村寨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消防救援機構的消防工作職責,進一步增強各級各部門的村寨消防工作責任。
(四)規定了規劃建設要求。條例規定村寨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編制消防規劃并將村寨消防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在村寨中從事人員密集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并規范設置消防設施。
(五)明確了消防水源建設和消防隊伍建設。條例規定由村寨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負責消防水源建設,對村寨消防水源建設進行了規范;規定志愿消防隊應當按照消防安全規范配備滅火器材、破拆器材、個人防護器材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裝備。
(六)提出村寨防火工作提升改造。條例規定市、縣、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消防規劃和消防技術標準負責組織實施村寨防火提升改造,規范設置防火隔離帶,劃分防火分區,加強消防科學技術創新和推廣應用。
(七)要求建立火災撲救聯防機制。條例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火災撲救聯防機制,劃分消防聯防協作區,成立聯防小組,在發生火災時,各方協同配合共同撲滅火災。
(八)關于法律責任。條例明確了影響村寨消防安全的禁止行為,并對應設定了法律責任,主要有以下兩方面:
1.針對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水池、給水管網等消防設施、器材”和第二項“在防火間距內堆放木材、柴草等可燃物”的禁止行為,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有關規定進行了細化,并按照上位法設置了法律責任,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并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針對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至第六項設置的禁止行為,屬于輕微責任行為,尚未造成火災事故的,依據村寨村規民約有關防火安全內容進行處理。
此外,條例還規范了社會力量參與、消防檔案管理、火災撲救等方面內容。
9:15
劉榴
謝謝梁日春副主任的介紹。下面進入記者提問環節,記者朋友們可以就感興趣的問題提問,提問前請說明自己所供職的媒體,同時說明提問哪位負責人。現在開始提問。
9:16
廣西日報記者:《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立法主要是針對我市三江、融水、融安三縣特有的連片木結構房屋,請問在立法選題上是如何考慮的?
馬宏偉
感謝這位記者的提問。我市三江、融水、融安三縣的侗、苗、瑤等少數民族群眾由于其獨特的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祖祖輩輩居住的大多是木結構房屋,但這些少數民族村寨中的木結構房屋、建筑耐火等級低,易燃性強,一直以來飽受火災侵擾,當地村民因火致貧、因災返貧的現象情況時常發生,給當地群眾帶來了慘痛后果。為此,對于少數民族村寨的消防安全,一直以來倍受社會各方的關注。市人大常委會長期以來也非常關心、關注少數民族村寨的消防安全,上一屆人大常委會就開始謀劃對少數民族村寨的消防活動進行立法規范,并組成調研組深入基層進行立法可行性調研,本屆人大常委會在編制五年立法規劃時,決定將這個立法項目納入規劃,但在確定法規名稱和立法方向時,存在不同的意見,有的認為應當規范全部農村地區的消防活動,制訂農村消防條例;有的認為應當只規范少數民族村寨的消防活動,制訂村寨消防條例。鑒于國家層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自治區層面有地方性法規《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和政府規章《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消防規定》,對消防工作做了普遍性規定,但針對木結構房屋缺乏更有針對性、更嚴要求的制度規范。據統計,廣西區內木結構房屋主要分布在我市的三江、融水兩縣,村寨數和戶數都超過了80%,且我市農村地區的火災主要也發生在少數民族村寨,2017年至2023年6月少數民族村寨發生火災造成的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和財產損失分別占75.8%、66.7%和63%,可見少數民族村寨是農村地區發生火災的重災區。因此,對少數民族村寨的消防活動進行立法規范更具緊迫性,更具地方特色。經過論證,法規名稱暫定為《柳州市村寨消防條例》。在法規草案審議階段,有專家提出,目前少數民族村寨存在大量的磚混結構房屋,全部納入規范必要性不強,僅采用“村寨”的表述既不規范也不準確。考慮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三十六條有“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的表述,我區出臺有《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安全規范》地方標準,為此,將法規名稱由《柳州市村寨消防條例》修改為《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進一步突出了立法的針對性。
9:20
中新社記者:我們都知道消防工作社會關注度高,而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工作因其特殊性和復雜性,更需要加強協調和管理,請問《條例》在立法過程中重點對哪些方面進行了規定?
李 俊
感謝這位媒體朋友的提問。
按照2023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條例草案由市人民政府組織起草,目的就是從市級層面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統籌協調。市人大常委會立足于我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工作實際情況,針對存在的短板與不足,以問題為導向,堅持通過立法為我市村寨消防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條例重點作了以下規定:
(一)對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的名錄管理進行規定。隨著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村居民對于美好生活的追求與向往,不斷新建、改建村寨木結構房屋,其建筑形式和建筑材料呈現多形態化發展,規定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確定村寨名錄,有利于有關部門更清晰更準確的劃定管理對象,增強法規的執行性。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對涉及公共服務、公共事件的信息應予以公開,規定名錄應當向社會公布,同時強調名錄實行動態管理,增強名錄的可使用性。
(二)對社會力量參與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工作進行規定。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主要集中在我市北部三縣較為偏遠的區域,消防經費保障有限,消防基礎設施不完善,消防器材、裝備陳舊不足等問題突出,需要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從人力、財力、物力等各方面予以支持和幫助。條例規定了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的內容,社會力量可以出資捐助村寨消防公益事業、基礎設施建設和消防組織建設,還可以通過多種形式依法參與對弱勢群體的幫扶等消防安全輔助工作。
(三)對我市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村民委員會和消防救援機構的職責進行規范。前期調研發現,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工作存在著職責不清、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等現象,條例對相關工作職責進行了梳理,對工作上有交叉重疊的予以明確;對上位法已經明確各責任主體的工作職責,進行了細化和補充。
(四)對木結構房屋建設進行規定。條例明確了消防規劃和建設要求,對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的房屋建設、電氣線路敷設進行規定,鼓勵在房屋建設、改造中使用防火建筑材料,提高木結構房屋耐火等級,優先在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等推廣應用先進阻燃材料。
(五)對微型消防站建設進行規定。微型消防站裝備器材建設和配備是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火災撲救的重要保障,為及時有效做好火災撲救工作,條例規定微型消防站應當配備滅火器材、破拆器材、個人防護器材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裝備,提高火災撲救的效率。
9:24
廣西廣播電視臺:都說法規施行是立法工作的“后半篇文章”,請問作為消防安全監管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接下來將采取哪些措施推動條例的貫徹實施?
楊孟帥
謝謝這位媒體朋友的提問。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條例的出臺,為我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也為我們消防救援機構履行職能提供了強大的法律武器,我們倍感振奮和鼓舞,也倍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法律法規的生命力和權威在于實施。貫徹落實好條例是我們接下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從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抓好條例的實施執行工作,靠前落實,當好排頭兵。主要有六個方面措施:
一是加強日常管理。配合當地黨委政府建立鄉鎮專職消防隊、消防工作站等基層消防力量,配齊配強基層消防設施和器材,落實專人管理。二是實施目標考核。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將村寨消防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年度績效考核內容,每季度召開會議,每月通報村寨消防工作情況。三是嚴肅追究火災事故責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村寨消防安全管理中履行職責不到位、火災防控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對因履職不到位,導致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發生火災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四是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以全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為契機,對所有村寨的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做到全面覆蓋,一個不漏,推動問題整改。對設施損壞的,及時更換和維修,確保完備有效。五是加強村寨地區滅火救援準備。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滅火救援的一切準備,發動相關部門、基層單位和組織在人員、裝備、思想上做好應對火災的各項準備,并建立起消防救援部門與當地政府、部門和受災村屯的溝通聯系機制,及時掌握火災信息。六是強力進行集中曝光。加強村寨消防安全正面引導和火災反面警示,對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火災隱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集中曝光,并跟蹤報道隱患整改情況,營造強大的輿論監督聲勢。
總之,我們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要求,嚴格執行好條例,通過正確有效的實施,確保條例行得通、真管用,不斷提升全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謝謝!
9:27
南國今報記者:我們注意到,《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屬于“小切口”立法,針對性強,具有小、快、靈的特點,請問條例在“切口”小、內容少的情況下如何體現我市地方立法特色?
李 俊
這個問題提得很好。
市人大常委會自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立人民群眾需要的法,立能夠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法。近年來,更是通過“小切口”立法關注“大民生”,先后出臺了多部“小切口”地方性法規,成效明顯。《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在立法過程中考慮到主要是針對三江、融水、融安縣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的消防活動進行規范,是對上位法的細化和補充,應當避免與上位法重復,突出地方特色。因此,在對條例草案進行審議時,按照“小切口”立法對草案體例結構進行調整,取消了原有的章節,刪減了重復上位法的條款和內容,在條例草案中增加體現我市地方特色、符合實際需要的內容。具體有以下這些:
一是為彌補消防經費不足的問題,在條例第四條鼓勵倡導村屯及個人在村寨消防工作中,通過自愿出資等方式加強自我保障,鼓勵村民自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購買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和家庭財產保險。
二是在條例第五條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捐助等多種形式參與村寨消防工作,參與公益事業,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獨居老人、重度殘疾人、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等人員開展幫扶等。
三是在條例第六條市、縣人民政府職責中,為鼓勵村民加強自我保障,增加“制定村民購買家用消防器材補貼政策”的內容。
四是在條例第七條鄉鎮人民政府職責中規定:根據村寨火災發生的規律、特點,結合農村坡會等重大活動的需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檢查。
五是為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在條例第九條部門職責中規定教育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教育的內容納入村寨所在地中小學校教育的范圍,村寨所在地中小學校還應當組織師生開展消防安全演練。
六是結合調研中掌握的村寨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條例第十條中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建立巡寨喊寨工作機制,配備巡寨喊寨員及時防范和發現火情。
七是為確保發生火災時能夠有效解決高寨地區村寨消防取水問題,在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高寒地區村寨的消防水池應當具有防凍功能。
以上是我的回答,謝謝!
9:29
廣西云記者:做好地方性法規宣傳工作是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出臺后,消防救援部門將如何宣傳貫徹?
楊孟帥
謝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
作為條例實施的主要推動部門,我們將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推動條例的宣傳貫徹。
一是依靠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采取專版、專欄、專題等形式,對消防違法行為和重大火災隱患予以曝光,在村寨道路、鼓樓、蘆笙坪、學校內外、各類公眾聚集場所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開展公益消防宣傳活動。廣泛深入開展“消防宣傳進村寨”活動,指導村民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提高村民識災防災能力。
二是通過村寨民俗活動深入宣傳。結合當地特色的“坡會”、“圩日”、傳統民俗節日,走村入戶開展消防宣傳,借助侗族大歌、講款等當地老百姓聽得懂又喜聞樂見的方式,幫助和教育他們預防村寨火災、普及火場逃生等消防知識,提升條例在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居民中的知曉度。
三是組織推進社會培訓。召開消安委培訓會,舉辦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對條例進行專題培訓;指導督促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時,同步做好條例宣講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提升村寨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9:30
劉榴
由于時間關系,記者提問環節到此結束。感謝各位記者朋友的精準提問,感謝各位領導的精彩回答,歡迎大家繼續關注兩部法規實施的后續進展情況。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再見!
《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3年10月20日通過,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24年1月20日批準,定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2月29日上午9:00,在柳州市文昌會議中心新聞發布廳舉行《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實施新聞發布會,介紹相關情況。
《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實施新聞發布會
時間: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
地點:文昌會議中心新聞發布廳
發布人:梁日春?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主持人:劉榴? 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9:00
劉榴
女士們、先生們,新聞界媒體朋友們:
大家好!歡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今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立法全過程,緊緊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嚴格依照法定權限,推進“小切口、精細化、有特色”立法,制定了《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并定于3月1日正式施行。今天,市人大常委會在這里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這部法規有關情況,并回答各位記者的提問。
出席今天新聞發布會的領導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日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馬宏偉,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俊,市消防救援支隊楊孟帥。我是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劉榴,也是本次新聞發布會主持人。
出席今天新聞發布會的新聞媒體有:中新社、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南國今報 、柳州日報、柳州市廣播電視臺,下面,先請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日春就《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相關基本情況作介紹。
9:05
梁日春
《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3年10月20日通過,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24年1月20日批準,定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制定的相關情況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我市木質結構房屋主要分布在融水、三江、融安三縣。融水縣下轄20個鄉鎮、209個行政村、1789個自然屯,共17個鄉鎮1166個自然屯分布有木質結構房屋,約5.9萬余棟,其中50戶以上連片的村屯有522個;三江縣下轄15個鄉鎮、167個行政村,814個自然屯,所有自然屯均分布有木質結構房屋,約5萬余棟,其中50戶以上連片的村屯有572個;融安縣有部分木結構房屋,全部分布在雅瑤鄉。木結構房屋居住的群眾主要以苗族、侗族等少數民族為主,其少數民俗文化源遠流長,許多完整地保存著木質結構鼓樓、風雨橋和吊腳樓等獨特民族建筑,記錄和承載著獨特的少數民族文化,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建筑價值、文化價值、歷史價值。但木質結構房屋耐火等級低,具有易燃性,一直以來飽受火災侵擾,當地村民因火致貧、因災返貧的現象情況時常發生,給當地人民帶來了慘痛后果。據消防救援機構統計,自2017年至2023年6月,全市農村地區發生火災1247起,死亡29人,傷6人,財產損失2443萬元,其中木結構房屋發生火災的起數雖然只占21.8%,但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和財產損失分別占75.8%、66.7%和63%。可見木結構房屋連片的村寨是農村地區發生火災的重災區。
當前,木質結構房屋連片的村寨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關于村寨消防工作的職能和任務分工不明晰;二是村民防火安全意識不強,自救能力有限;三是木質結構連片房屋點多面廣,經費投入需求大,導致消防水源、消火栓等消防基礎設施未完善,消防器材、裝備等未得到及時維護更新;四是村寨基層消防工作薄弱,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滅火救援力量不足,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仍不完善;五是村寨火災責任不明、責任追究不到位等等。這些問題都有待通過制度層面去解決。盡管目前國家層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自治區層面有地方性法規《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和政府規章《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消防規定》,對消防工作做了普遍性規定,但針對木結構房屋缺乏更有針對性、更嚴要求的制度規范。
二、起草審議過程
根據年度立法計劃安排,條例草案由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組織起草。市消防救援支隊及時啟動相關調研起草工作,通過委托第三方起草形成初稿,經過修改完善報送市司法局審查。2023年6月13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條例草案,并形成議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6月20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會后,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審議意見進行了梳理、研究;在柳州人大網站公布了條例草案全文,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書面征求縣(區)人大常委會、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及常委會工作機構、市政府有關部門、市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自治區立法專家顧問的意見建議;并赴融水縣、三江縣部分鄉鎮、村屯召開座談會和實地調研。在綜合研究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條例草案一次審議稿進行了修改完善。8月29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會后,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會法工委再次組織召開改稿會、立法協商會,赴三江縣部分鄉鎮、村屯實地調研座談,繼續征求有關各方的意見建議。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根據各方意見修改和完善了條例草案,并由市人大法制委進行了統一審議。10月20日,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了該條例。
三、主要依據和參考
《條例》立法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同時參考借鑒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消防規定》和江蘇、江西、安徽、淮南、黔東南州等其他省市在消防工作方面的立法和管理經驗,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 ? ? ??
四、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不設章節,共二十三條。主要內容有:
(一)明確了適用范圍。條例對木結構房屋連片的村寨進行了定義,并明確了法規的適用對象,增強法規的執行性;此外還規定縣人民政府應當對村寨實行名錄管理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強調對名錄實行動態管理,增強名錄的適用性。
(二)明確了消防工作經費保障。條例規定市、村寨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應當將村寨消防經費納入本級預算,并明確了主要用途;此外,還鼓勵基層組織和個人自愿出資支持消防工作,鼓勵村民自備家庭消防器材、購買保險。通過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村寨消防工作。
(三)規定了消防工作職責。條例根據上位法的規定,細化和補充了市、村寨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消防救援機構的消防工作職責,進一步增強各級各部門的村寨消防工作責任。
(四)規定了規劃建設要求。條例規定村寨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編制消防規劃并將村寨消防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在村寨中從事人員密集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并規范設置消防設施。
(五)明確了消防水源建設和消防隊伍建設。條例規定由村寨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負責消防水源建設,對村寨消防水源建設進行了規范;規定志愿消防隊應當按照消防安全規范配備滅火器材、破拆器材、個人防護器材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裝備。
(六)提出村寨防火工作提升改造。條例規定市、縣、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消防規劃和消防技術標準負責組織實施村寨防火提升改造,規范設置防火隔離帶,劃分防火分區,加強消防科學技術創新和推廣應用。
(七)要求建立火災撲救聯防機制。條例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火災撲救聯防機制,劃分消防聯防協作區,成立聯防小組,在發生火災時,各方協同配合共同撲滅火災。
(八)關于法律責任。條例明確了影響村寨消防安全的禁止行為,并對應設定了法律責任,主要有以下兩方面:
1.針對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水池、給水管網等消防設施、器材”和第二項“在防火間距內堆放木材、柴草等可燃物”的禁止行為,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有關規定進行了細化,并按照上位法設置了法律責任,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并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針對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至第六項設置的禁止行為,屬于輕微責任行為,尚未造成火災事故的,依據村寨村規民約有關防火安全內容進行處理。
此外,條例還規范了社會力量參與、消防檔案管理、火災撲救等方面內容。
9:15
劉榴
謝謝梁日春副主任的介紹。下面進入記者提問環節,記者朋友們可以就感興趣的問題提問,提問前請說明自己所供職的媒體,同時說明提問哪位負責人。現在開始提問。
9:16
廣西日報記者:《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立法主要是針對我市三江、融水、融安三縣特有的連片木結構房屋,請問在立法選題上是如何考慮的?
馬宏偉
感謝這位記者的提問。我市三江、融水、融安三縣的侗、苗、瑤等少數民族群眾由于其獨特的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祖祖輩輩居住的大多是木結構房屋,但這些少數民族村寨中的木結構房屋、建筑耐火等級低,易燃性強,一直以來飽受火災侵擾,當地村民因火致貧、因災返貧的現象情況時常發生,給當地群眾帶來了慘痛后果。為此,對于少數民族村寨的消防安全,一直以來倍受社會各方的關注。市人大常委會長期以來也非常關心、關注少數民族村寨的消防安全,上一屆人大常委會就開始謀劃對少數民族村寨的消防活動進行立法規范,并組成調研組深入基層進行立法可行性調研,本屆人大常委會在編制五年立法規劃時,決定將這個立法項目納入規劃,但在確定法規名稱和立法方向時,存在不同的意見,有的認為應當規范全部農村地區的消防活動,制訂農村消防條例;有的認為應當只規范少數民族村寨的消防活動,制訂村寨消防條例。鑒于國家層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自治區層面有地方性法規《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和政府規章《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消防規定》,對消防工作做了普遍性規定,但針對木結構房屋缺乏更有針對性、更嚴要求的制度規范。據統計,廣西區內木結構房屋主要分布在我市的三江、融水兩縣,村寨數和戶數都超過了80%,且我市農村地區的火災主要也發生在少數民族村寨,2017年至2023年6月少數民族村寨發生火災造成的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和財產損失分別占75.8%、66.7%和63%,可見少數民族村寨是農村地區發生火災的重災區。因此,對少數民族村寨的消防活動進行立法規范更具緊迫性,更具地方特色。經過論證,法規名稱暫定為《柳州市村寨消防條例》。在法規草案審議階段,有專家提出,目前少數民族村寨存在大量的磚混結構房屋,全部納入規范必要性不強,僅采用“村寨”的表述既不規范也不準確。考慮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三十六條有“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的表述,我區出臺有《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安全規范》地方標準,為此,將法規名稱由《柳州市村寨消防條例》修改為《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進一步突出了立法的針對性。
9:20
中新社記者:我們都知道消防工作社會關注度高,而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工作因其特殊性和復雜性,更需要加強協調和管理,請問《條例》在立法過程中重點對哪些方面進行了規定?
李 俊
感謝這位媒體朋友的提問。
按照2023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條例草案由市人民政府組織起草,目的就是從市級層面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統籌協調。市人大常委會立足于我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工作實際情況,針對存在的短板與不足,以問題為導向,堅持通過立法為我市村寨消防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條例重點作了以下規定:
(一)對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的名錄管理進行規定。隨著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村居民對于美好生活的追求與向往,不斷新建、改建村寨木結構房屋,其建筑形式和建筑材料呈現多形態化發展,規定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確定村寨名錄,有利于有關部門更清晰更準確的劃定管理對象,增強法規的執行性。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對涉及公共服務、公共事件的信息應予以公開,規定名錄應當向社會公布,同時強調名錄實行動態管理,增強名錄的可使用性。
(二)對社會力量參與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工作進行規定。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主要集中在我市北部三縣較為偏遠的區域,消防經費保障有限,消防基礎設施不完善,消防器材、裝備陳舊不足等問題突出,需要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從人力、財力、物力等各方面予以支持和幫助。條例規定了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的內容,社會力量可以出資捐助村寨消防公益事業、基礎設施建設和消防組織建設,還可以通過多種形式依法參與對弱勢群體的幫扶等消防安全輔助工作。
(三)對我市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村民委員會和消防救援機構的職責進行規范。前期調研發現,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工作存在著職責不清、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等現象,條例對相關工作職責進行了梳理,對工作上有交叉重疊的予以明確;對上位法已經明確各責任主體的工作職責,進行了細化和補充。
(四)對木結構房屋建設進行規定。條例明確了消防規劃和建設要求,對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的房屋建設、電氣線路敷設進行規定,鼓勵在房屋建設、改造中使用防火建筑材料,提高木結構房屋耐火等級,優先在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等推廣應用先進阻燃材料。
(五)對微型消防站建設進行規定。微型消防站裝備器材建設和配備是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火災撲救的重要保障,為及時有效做好火災撲救工作,條例規定微型消防站應當配備滅火器材、破拆器材、個人防護器材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裝備,提高火災撲救的效率。
9:24
廣西廣播電視臺:都說法規施行是立法工作的“后半篇文章”,請問作為消防安全監管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接下來將采取哪些措施推動條例的貫徹實施?
楊孟帥
謝謝這位媒體朋友的提問。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條例的出臺,為我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也為我們消防救援機構履行職能提供了強大的法律武器,我們倍感振奮和鼓舞,也倍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法律法規的生命力和權威在于實施。貫徹落實好條例是我們接下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從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抓好條例的實施執行工作,靠前落實,當好排頭兵。主要有六個方面措施:
一是加強日常管理。配合當地黨委政府建立鄉鎮專職消防隊、消防工作站等基層消防力量,配齊配強基層消防設施和器材,落實專人管理。二是實施目標考核。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將村寨消防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年度績效考核內容,每季度召開會議,每月通報村寨消防工作情況。三是嚴肅追究火災事故責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村寨消防安全管理中履行職責不到位、火災防控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對因履職不到位,導致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發生火災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四是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以全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為契機,對所有村寨的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做到全面覆蓋,一個不漏,推動問題整改。對設施損壞的,及時更換和維修,確保完備有效。五是加強村寨地區滅火救援準備。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滅火救援的一切準備,發動相關部門、基層單位和組織在人員、裝備、思想上做好應對火災的各項準備,并建立起消防救援部門與當地政府、部門和受災村屯的溝通聯系機制,及時掌握火災信息。六是強力進行集中曝光。加強村寨消防安全正面引導和火災反面警示,對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火災隱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集中曝光,并跟蹤報道隱患整改情況,營造強大的輿論監督聲勢。
總之,我們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要求,嚴格執行好條例,通過正確有效的實施,確保條例行得通、真管用,不斷提升全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謝謝!
9:27
南國今報記者:我們注意到,《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屬于“小切口”立法,針對性強,具有小、快、靈的特點,請問條例在“切口”小、內容少的情況下如何體現我市地方立法特色?
李 俊
這個問題提得很好。
市人大常委會自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立人民群眾需要的法,立能夠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法。近年來,更是通過“小切口”立法關注“大民生”,先后出臺了多部“小切口”地方性法規,成效明顯。《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在立法過程中考慮到主要是針對三江、融水、融安縣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的消防活動進行規范,是對上位法的細化和補充,應當避免與上位法重復,突出地方特色。因此,在對條例草案進行審議時,按照“小切口”立法對草案體例結構進行調整,取消了原有的章節,刪減了重復上位法的條款和內容,在條例草案中增加體現我市地方特色、符合實際需要的內容。具體有以下這些:
一是為彌補消防經費不足的問題,在條例第四條鼓勵倡導村屯及個人在村寨消防工作中,通過自愿出資等方式加強自我保障,鼓勵村民自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購買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和家庭財產保險。
二是在條例第五條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捐助等多種形式參與村寨消防工作,參與公益事業,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獨居老人、重度殘疾人、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等人員開展幫扶等。
三是在條例第六條市、縣人民政府職責中,為鼓勵村民加強自我保障,增加“制定村民購買家用消防器材補貼政策”的內容。
四是在條例第七條鄉鎮人民政府職責中規定:根據村寨火災發生的規律、特點,結合農村坡會等重大活動的需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檢查。
五是為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在條例第九條部門職責中規定教育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教育的內容納入村寨所在地中小學校教育的范圍,村寨所在地中小學校還應當組織師生開展消防安全演練。
六是結合調研中掌握的村寨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條例第十條中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建立巡寨喊寨工作機制,配備巡寨喊寨員及時防范和發現火情。
七是為確保發生火災時能夠有效解決高寨地區村寨消防取水問題,在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高寒地區村寨的消防水池應當具有防凍功能。
以上是我的回答,謝謝!
9:29
廣西云記者:做好地方性法規宣傳工作是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出臺后,消防救援部門將如何宣傳貫徹?
楊孟帥
謝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
作為條例實施的主要推動部門,我們將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推動條例的宣傳貫徹。
一是依靠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采取專版、專欄、專題等形式,對消防違法行為和重大火災隱患予以曝光,在村寨道路、鼓樓、蘆笙坪、學校內外、各類公眾聚集場所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開展公益消防宣傳活動。廣泛深入開展“消防宣傳進村寨”活動,指導村民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提高村民識災防災能力。
二是通過村寨民俗活動深入宣傳。結合當地特色的“坡會”、“圩日”、傳統民俗節日,走村入戶開展消防宣傳,借助侗族大歌、講款等當地老百姓聽得懂又喜聞樂見的方式,幫助和教育他們預防村寨火災、普及火場逃生等消防知識,提升條例在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居民中的知曉度。
三是組織推進社會培訓。召開消安委培訓會,舉辦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對條例進行專題培訓;指導督促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時,同步做好條例宣講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提升村寨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9:30
劉榴
由于時間關系,記者提問環節到此結束。感謝各位記者朋友的精準提問,感謝各位領導的精彩回答,歡迎大家繼續關注兩部法規實施的后續進展情況。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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