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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辦文、辦會、辦事的質量和時效,提升政府工作標準和工作效能,城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成立寫作組,在認真學習、研究上級政府工作規則等相關文件后,參照柳州市文件的框架體系和表述方式,結合城中區工作實際,組織修訂了《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規則》在充分征求意見后修改完善,經柳州市城中區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通過。
一、主要內容
《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分總則、組成人員和政府職能、工作原則、監督制度、會議制度、公文處理、工作落實以及工作紀律和自身建設等共8章49項。其中:
第一章總則,共3項。明確制定規則的依據、指導思想,以及對區政府工作人員的政治要求。
第二章組成人員和政府職能,共6項。明確區政府組成人員包括區長、副區長、黨組成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區人民政府實行區長負責制,政府各組成部門實行局長、主任負責制。區政府履行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
第三章工作原則,共6項。區政府工作堅持黨的領導、人民至上、依法行政、科學民主、守正創新和清正廉潔等6個原則
第四章監督制度,共4項。明確區政府要自覺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自覺接受區政協的民主監督;區政府各部門要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區政府及各部門要自覺接受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章會議制度,共10項。包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區政府及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和全區性會議等。規則對會議的參會人員、主要任務、議題申報、召開次數等內容進行明確。
第六章公文處理,共9項。包括行文規則、辦文流程、簽發程序、辦文時效、規范性文件管理、精簡文件簡報、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內容。
第七章工作落實,共3項。明確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親力親為抓落實,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充分發揮督查抓落實促發展的作用,完善督查工作機制。
第八章工作紀律和自身建設,共8項。明確區政府及各部門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嚴格遵守各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財經紀律,進一步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
二、與2013版《城中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區別
對比2013年制定的《城中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12章68條,主要有以下4個變化:
(一)吸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領導新要求。第一章“總則”對全部內容進行修改完善,體現堅持黨的領導、加強政治建設的要求。其中,第2項指導思想部分,提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重大方略要求,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決落實中央、自治區、柳州市和區委的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同時根據2024年我區《政府工作報告》的有關表述,提出了“深入解放思想,勇于創新求變,奮力開創我區“高品質城市生活樣板區、新業態融合發展集聚區、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新局面,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工作要求。
第3項是對區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要求,提出“區政府工作人員要旗幟鮮明講政治,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政府工作全過程各領域”等內容。
(二)將政府組成人員和職能結合精簡表述。2024年版的《規則》第二章“組成人員和政府職能”將2013年版《規則》的第二章“組成人員及職責”和第三章“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結合在一起,明確區政府組成人員包括區長、副區長、黨組成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區政府實行區長負責制,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實行局長、主任負責制。區政府履行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在第8項中增加“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發展和安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創造良好發展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力推動城中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等內容。
(三)科學規范工作程序。《規則》立足政府工作全局,突出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對2013年版《規則》中“第四章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第五章堅持依法行政、第六章加強行政監督、第七章加強廉政建設、第八章工作安排、第九章會議制度、第十章公文審批、第十一章嚴肅作風紀律、第十二章附則”等章節內容進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參照柳州市政府工作規則,修改融合為“第三章工作原則、第四章監督制度、第五章會議制度、第六章公文處理、第七章工作落實以及第八章工作紀律和自身建設”。
在第五章“會議制度”第21項中進一步完善區政府常務會議的主要任務,在第25項增加對區長辦公會議的相關規定。在第24項、26項完善關于區政府專題會議、市政府及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區政府各部門召開的全區性會議等規定。第29項增加“建立健全學習制度,全面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等內容。
在第六章“公文處理”第30項中明確規定“行文應當確有必要,講求實效;未經批準不得越級行文,不得多頭報文;請示應當一文一事,報告不得夾帶請示事項。……擬提請區委審議或提請以區委、區人民政府名義聯合發文的文件稿,內容主要涉及政府職責且牽頭起草部門為區人民政府部門的,應依照有關規定,先報區人民政府履行相關審核程序。”
第32項明確規定各部門報送區人民政府的請示性公文“部門之間征求意見或會簽文件時,除主辦部門另有時限要求外,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
第33項明確行政規范性文件涉及以區人民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行政規范性文件,或經報請政府批準以部門名義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門審核機構審核后,區政府辦公室轉送司法行政部門進行審核。
第35項明確“各部門報送公文時應實事求是地標注公文緩急程度按照時限要求報送,涉及請示事項的,應當給區人民政府留出足夠的研究、決策時間。”
(四)加強自身建設的自覺擔當。《規則》第41項明確“區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門要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推行行政問責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明確問責范圍,規范問責程序,嚴格責任追究;完善績效考評機制,突出量化考核作用,落實績效考評獎懲。”同時,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調查研究、請示報告、遵守工作紀律、強化責任擔當、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等方面做了進一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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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員:龐翰雯,審核領導:王傳鑫,聯系方式:282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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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辦文、辦會、辦事的質量和時效,提升政府工作標準和工作效能,城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成立寫作組,在認真學習、研究上級政府工作規則等相關文件后,參照柳州市文件的框架體系和表述方式,結合城中區工作實際,組織修訂了《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規則》在充分征求意見后修改完善,經柳州市城中區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通過。
一、主要內容
《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分總則、組成人員和政府職能、工作原則、監督制度、會議制度、公文處理、工作落實以及工作紀律和自身建設等共8章49項。其中:
第一章總則,共3項。明確制定規則的依據、指導思想,以及對區政府工作人員的政治要求。
第二章組成人員和政府職能,共6項。明確區政府組成人員包括區長、副區長、黨組成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區人民政府實行區長負責制,政府各組成部門實行局長、主任負責制。區政府履行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
第三章工作原則,共6項。區政府工作堅持黨的領導、人民至上、依法行政、科學民主、守正創新和清正廉潔等6個原則
第四章監督制度,共4項。明確區政府要自覺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自覺接受區政協的民主監督;區政府各部門要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區政府及各部門要自覺接受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章會議制度,共10項。包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區政府及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和全區性會議等。規則對會議的參會人員、主要任務、議題申報、召開次數等內容進行明確。
第六章公文處理,共9項。包括行文規則、辦文流程、簽發程序、辦文時效、規范性文件管理、精簡文件簡報、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內容。
第七章工作落實,共3項。明確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親力親為抓落實,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充分發揮督查抓落實促發展的作用,完善督查工作機制。
第八章工作紀律和自身建設,共8項。明確區政府及各部門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嚴格遵守各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財經紀律,進一步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
二、與2013版《城中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區別
對比2013年制定的《城中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12章68條,主要有以下4個變化:
(一)吸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領導新要求。第一章“總則”對全部內容進行修改完善,體現堅持黨的領導、加強政治建設的要求。其中,第2項指導思想部分,提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重大方略要求,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決落實中央、自治區、柳州市和區委的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同時根據2024年我區《政府工作報告》的有關表述,提出了“深入解放思想,勇于創新求變,奮力開創我區“高品質城市生活樣板區、新業態融合發展集聚區、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新局面,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工作要求。
第3項是對區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要求,提出“區政府工作人員要旗幟鮮明講政治,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政府工作全過程各領域”等內容。
(二)將政府組成人員和職能結合精簡表述。2024年版的《規則》第二章“組成人員和政府職能”將2013年版《規則》的第二章“組成人員及職責”和第三章“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結合在一起,明確區政府組成人員包括區長、副區長、黨組成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區政府實行區長負責制,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實行局長、主任負責制。區政府履行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在第8項中增加“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發展和安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創造良好發展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力推動城中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等內容。
(三)科學規范工作程序。《規則》立足政府工作全局,突出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對2013年版《規則》中“第四章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第五章堅持依法行政、第六章加強行政監督、第七章加強廉政建設、第八章工作安排、第九章會議制度、第十章公文審批、第十一章嚴肅作風紀律、第十二章附則”等章節內容進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參照柳州市政府工作規則,修改融合為“第三章工作原則、第四章監督制度、第五章會議制度、第六章公文處理、第七章工作落實以及第八章工作紀律和自身建設”。
在第五章“會議制度”第21項中進一步完善區政府常務會議的主要任務,在第25項增加對區長辦公會議的相關規定。在第24項、26項完善關于區政府專題會議、市政府及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區政府各部門召開的全區性會議等規定。第29項增加“建立健全學習制度,全面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等內容。
在第六章“公文處理”第30項中明確規定“行文應當確有必要,講求實效;未經批準不得越級行文,不得多頭報文;請示應當一文一事,報告不得夾帶請示事項。……擬提請區委審議或提請以區委、區人民政府名義聯合發文的文件稿,內容主要涉及政府職責且牽頭起草部門為區人民政府部門的,應依照有關規定,先報區人民政府履行相關審核程序。”
第32項明確規定各部門報送區人民政府的請示性公文“部門之間征求意見或會簽文件時,除主辦部門另有時限要求外,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
第33項明確行政規范性文件涉及以區人民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行政規范性文件,或經報請政府批準以部門名義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門審核機構審核后,區政府辦公室轉送司法行政部門進行審核。
第35項明確“各部門報送公文時應實事求是地標注公文緩急程度按照時限要求報送,涉及請示事項的,應當給區人民政府留出足夠的研究、決策時間。”
(四)加強自身建設的自覺擔當。《規則》第41項明確“區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門要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推行行政問責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明確問責范圍,規范問責程序,嚴格責任追究;完善績效考評機制,突出量化考核作用,落實績效考評獎懲。”同時,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調查研究、請示報告、遵守工作紀律、強化責任擔當、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等方面做了進一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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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員:龐翰雯,審核領導:王傳鑫,聯系方式:282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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