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柳州市城中區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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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中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柳州市城中區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城中政辦〔2023〕28號),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加強我區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涉案部門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進行綜合分析研判,對有調解可能和調解意愿的案件,引導進入行政爭議調解程序。對事實清楚、過程較為簡單的案件及時指派調解員予以調解;對重大復雜的案件,可邀請特邀調解員共同研究調解方案和措施,制定調解策略,共同參與調解。調解不成進入訴訟程序的,涉案部門及時將案件情況報分管的區領導悉知并積極應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柳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我區編制了《柳州市城中區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加強我區各類法律糾紛案件的管理,明確責任主體,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機制。
二、起草過程
9月中旬,我區完成了《辦法》初稿的草擬,并向區領導及區各相關單位征求意見,于9月底完成了意見征求,其中部分意見已采納,未采納的意見也已及時反饋。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并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對《辦法》進行了修改,形成了《辦法(送審稿)》,于2023年11月1日通過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專家評審會、7月18日通過城中區政府常務會議、11月22日通過城中區委常委會會議,形成了正式文件。
三、《辦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本《辦法》一共25條,部分條款參照了《柳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的內容。需強調的是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審結案件敗訴率情況作為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考核評議參考。”和第二十二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年度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績效考核,考核辦法由區司法局根據上級要求和考核標準具體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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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員:龐翰雯,審核領導:李德永,聯系方式: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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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柳州市城中區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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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中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柳州市城中區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城中政辦〔2023〕28號),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加強我區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涉案部門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進行綜合分析研判,對有調解可能和調解意愿的案件,引導進入行政爭議調解程序。對事實清楚、過程較為簡單的案件及時指派調解員予以調解;對重大復雜的案件,可邀請特邀調解員共同研究調解方案和措施,制定調解策略,共同參與調解。調解不成進入訴訟程序的,涉案部門及時將案件情況報分管的區領導悉知并積極應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柳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我區編制了《柳州市城中區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加強我區各類法律糾紛案件的管理,明確責任主體,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機制。
二、起草過程
9月中旬,我區完成了《辦法》初稿的草擬,并向區領導及區各相關單位征求意見,于9月底完成了意見征求,其中部分意見已采納,未采納的意見也已及時反饋。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并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對《辦法》進行了修改,形成了《辦法(送審稿)》,于2023年11月1日通過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專家評審會、7月18日通過城中區政府常務會議、11月22日通過城中區委常委會會議,形成了正式文件。
三、《辦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本《辦法》一共25條,部分條款參照了《柳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的內容。需強調的是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審結案件敗訴率情況作為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考核評議參考。”和第二十二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年度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績效考核,考核辦法由區司法局根據上級要求和考核標準具體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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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員:龐翰雯,審核領導:李德永,聯系方式: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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